驕陽似火,仍覺心寒。
Blogger兼報章編輯周瑮,在專欄批評以BT發放色情電影的神秘人「Nike」,可能與中學風化案有關,隨即引來討論區部分網友圍攻及「起底」,並惡意攻擊其網誌,網主最後取消「回應」功能。事件被視為『數碼欺凌』(cyber bulling),鄧肇恒等多位活躍Blogger出言聲援。
先行申報利益,我認識周瑮,對她的遭遇深表同情。我擔心的是,這件事背後引發的網路權利和監察問題──網路暴力固然不能容忍,更易引來當局監管網絡的口實。如此犧牲得來不易的自由言論,值得嗎?
家門被淋紅油,大可報警。網誌電郵被攻擊,警察卻不受理。我們希望網誌及個人安全受保護,可也不願「網絡警察」維持秩序為名監管為實。如何拿揑平衡點,確是一門艱深學問。香港愈多網路暴力,愈多網絡言語侵犯,愈突出網絡社會反智的一面,強化了當局管制或監察的理據──在這個於互聯網張貼成人圖片連結,也會控以「發布色情物品罪」的小島,這絕對有可能。這不是匿名或者換個網名繼續唾罵,便可以逃避的。
Blogger人人自危,盡量隱藏個人資料自保。我嘛,收起網誌相片也沒用。身為傳媒中人,很清楚「起底」的方法和威力,在這個高度透明化的網絡世界,還有甚麼可以躲得過有心人的耳目?在Web 2.0的世界,誰也可以當記者,誰也有「起底」的能耐。
只是,傳媒「起底」通常用於公眾人物,或與公眾利益有關的報道。我反覆思索Web 2.0對公眾人物的定義。既然網誌是公開的,那麼blogger是否因而自動變成公眾人物,要承受隨時被「起底」的壓力,接受公眾注視的責任?
保護天星碼頭事件,令我們驚覺網絡的凝聚力,但凝聚力的黑暗面,可能是更易聚集既得利益者,發動顛覆、破壞的力量。我們的政府不懂做,部分的網民卻做了。從此,「不畏強權」的壓力是雙重的,在網內,在網外。
網絡令社會及事件透明化,是最可貴的東西(雖也令我的採訪工作辛苦10倍),卻往往成為攻擊別人的最佳工具。網路無秘密,我公開網誌,自要擔當公開言論的文責,謹言慎行,卻不想在網絡暴力下苟且偷生。
Miss Lee說得對:
我們只想安靜地寫自己的字,不需要應付無厘頭和剎有介事的留言,不需要面對無限上綱的惡意評擊,不需要讓人將線上的我和線下的我重疊在一起。
奈何那抹隨時被上綱上線的陰霾,揮之不去。小人多的是,想網絡文化少點暴力,多點理性文明,真的這麼難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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