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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lorence | 25th Jul 2007, 04:33 AM | 網絡百態 | (2030 Reads)

平均分: 1.00 | 評分人數: 1

驕陽似火,仍覺心寒。

Blogger兼報章編輯周瑮,在專欄批評以BT發放色情電影的神秘人「Nike」,可能與中學風化案有關,隨即引來討論區部分網友圍攻及「起底」,並惡意攻擊其網誌,網主最後取消「回應」功能。事件被視為『數碼欺凌』(cyber bulling),鄧肇恒等多位活躍Blogger出言聲援。

先行申報利益,我認識周瑮,對她的遭遇深表同情。我擔心的是,這件事背後引發的網路權利和監察問題──網路暴力固然不能容忍,更易引來當局監管網絡的口實。如此犧牲得來不易的自由言論,值得嗎?

家門被淋紅油,大可報警。網誌電郵被攻擊,警察卻不受理。我們希望網誌及個人安全受保護,可也不願「網絡警察」維持秩序為名監管為實。如何拿揑平衡點,確是一門艱深學問。香港愈多網路暴力,愈多網絡言語侵犯,愈突出網絡社會反智的一面,強化了當局管制或監察的理據──在這個於互聯網張貼成人圖片連結,也會控以「發布色情物品罪」的小島,這絕對有可能。這不是匿名或者換個網名繼續唾罵,便可以逃避的。

Blogger人人自危,盡量隱藏個人資料自保。我嘛,收起網誌相片也沒用。身為傳媒中人,很清楚「起底」的方法和威力,在這個高度透明化的網絡世界,還有甚麼可以躲得過有心人的耳目?在Web 2.0的世界,誰也可以當記者,誰也有「起底」的能耐。

只是,傳媒「起底」通常用於公眾人物,或與公眾利益有關的報道。我反覆思索Web 2.0對公眾人物的定義。既然網誌是公開的,那麼blogger是否因而自動變成公眾人物,要承受隨時被「起底」的壓力,接受公眾注視的責任?

保護天星碼頭事件,令我們驚覺網絡的凝聚力,但凝聚力的黑暗面,可能是更易聚集既得利益者,發動顛覆、破壞的力量。我們的政府不懂做,部分的網民卻做了。從此,「不畏強權」的壓力是雙重的,在網內,在網外。

網絡令社會及事件透明化,是最可貴的東西(雖也令我的採訪工作辛苦10倍),卻往往成為攻擊別人的最佳工具。網路無秘密,我公開網誌,自要擔當公開言論的文責,謹言慎行,卻不想在網絡暴力下苟且偷生。

Miss Lee說得對:

我們只想安靜地寫自己的字,不需要應付無厘頭和剎有介事的留言,不需要面對無限上綱的惡意評擊,不需要讓人將線上的我和線下的我重疊在一起。

奈何那抹隨時被上綱上線的陰霾,揮之不去。小人多的是,想網絡文化少點暴力,多點理性文明,真的這麼難?

延伸閱讀:

Nike事件:明報:神秘人上載鹹片極速擴散 4年來發佈4600套電影 難打擊

周瑮:香港網上大典

網友回應:

 鄧肇恒:看不見的拳頭

楚:好自為之

聞.見.思.錄:世上無難事


[14]

過路的! 很高興認識你的博客,有空也到 我的新浪博客 坐吧!

Poseidon
[引用] | 作者 Poseidon | 3rd Dec 2008 23:34 PM | [舉報垃圾留言]

[13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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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引用] | 作者 peak | 2nd May 2008 15:15 PM | [舉報垃圾留言]

[12]

寫錯字﹕尤其是那些挖人私穩的更是「要不得」

不織布袋-購物袋-無紡布袋-環保袋

xue
[引用] | 作者 xue | 8th Apr 2008 16:17 PM | [舉報垃圾留言]

[11]

未論網絡欺凌前,先談事件起末,將一個未有定案的風化問題讓一個網民背上所有責任,是否有點兒不妥?

相信沒有哪個網民看完那文章不感荒唐,正當網民不斷呼籲人不要妖魔化網上活動時,倒有一些人把所有男網民尖酸地諷刺為AV男優了。

問題重點,「起底」。我不同意,但不能阻止。如同校園暴力,黑社會,我絕不同意,這也不能消除,只能減少。況且就算硬加法例,也很難執行。

在現實,你不可能在某黑幫聚集地喊黑幫卑鄙無恥,危害社會。因為早上一叫,夜晚就已經紅油招呼了。所以可以見到,不會有人這麼笨,拿這些來開玩笑。

一個編輯登的文章,倒可以引來批判,政府介入,甚至把整個討論區的網民起底,也不是難事。現實起底,留個案底,前途盡毀。你可以換個身分麼?不可以。
如果說網絡暴力遺害深遠,借傳媒的能力批判誰怎麼樣,一副文革思維更令人可怕。

這件事很明顯道出,網絡社會根本和現實社會有距離,但又很雷同。即使網絡是自由,也不代表你可以挑釁他人。

而幹了傻事,在網絡內遭到諷刺,一關閉電腦,換個身分,誰也不知道你是誰。

這件事,除了無奈,還是無奈。一個編輯跑去紀錄網絡事情的地方,偏要人加入「美女編輯」,「嶺大畢業」這樣的字句,可想而之多有資格自命編輯了。

還有很臭蟲定理的一句話:寫評論時,請思考這會不會損害別人的自由,在思考別人有沒有資格在網絡可以自由時,也思考自己憑甚麼擁有批判的資格


[引用] | 作者 寶福山 | 30th Jul 2007 19:15 PM | [舉報垃圾留言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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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引用] | 作者 MySinaBlog | 30th Jul 2007 18:15 PM | [舉報垃圾留言]

[9]

emoticon 乜嘢神秘人"Nike"呀?發生咩事呀?乜嘢"網絡暴力,遺害深遠",上綱上線?

三個與時並進:

http://singsit01.mysinablog.com/index.php?op=ViewArticle&articleId=531238 

在數碼世界保護知識產權?

http://diumanpark.mysinablog.com/index.php?op=ViewArticle&articleId=546381


[引用] | 作者 性書大亨 | 28th Jul 2007 16:11 PM | [舉報垃圾留言]

[8] Re:

馮友, 同意專欄內容可再作研究, 由於我的貼文主要針對近年網上惡意攻擊的現象, 包括我們認識的多位苦主, 周瑮事件只是引子,所以沒在文中詳談專欄內容。而且就算不同意周瑮所言, 大可理性反駁, 毋須出動到惡意攻擊這一步。

馮友 :
自由是要先義務付出自重,不然沒資格要求自由。
對事件不清楚,但偶想說一句,現在的風化案是否真的與P2P色情電影有關,即算是,又是否當中一位發放者的責任?博客固然是寫自己想寫的事,但也需要為自己不實及有失偏袒的言論負。


[引用] | 作者 Florence | 28th Jul 2007 04:55 AM | [舉報垃圾留言]

[7] Re:

如果周小姐不是明報編輯,我猜她一樣會受到惡意攻擊.

誰冒犯誰也不是好事, 只願以和為貴

艾力 :
「數碼欺凌」的確是值得關注的問題,尤其是那些挖人私穩的更是要得到,應該要受到法律制裁。
不過話分兩頭,《給「Nike 先生」的信》周小姐又是否寫得過份挑釁性﹖網上世界甚麼人也有,有時語氣重了也會引起爭辯、罵戰,而這類明顯挑釁性的文章...
我想指出的是,作為明報編輯,為甚麼寫出如此不持平,甚至感覺偏激的文章﹖


[引用] | 作者 Florence | 28th Jul 2007 04:51 AM | [舉報垃圾留言]

[6] Re:

嚴明,我的同情是指被惡意攻擊一事,大概沒有人想自己的網誌被攻擊吧

嚴明 :
對於整件事情,感覺很奇怪.互聯網,被認為是擁有最高自主權的空間,那就是,每個人也有權寫或發放自己喜歡的東西,除非執法部門出面干涉,否則仍屬"個人"的事兒.而另一方面,每個人又有"權"去批評其他的網絡使用者,因為言論自由,除非執法部門出面干涉.最後,每個人又有"權"去攻擊其他網絡使用者,除非執法部門出面干涉.定義是,沒有人絕對對,或絕對錯.
我相信絕大部分網絡使用者都很嚮往這份自由,絕不希望受到任何形式的監管,那麼,各人就要自己承擔當中"自由發言"的"風險".對於妳說"同情"那當事人,我真覺得,現代的年輕人,真個是把那小事情也當成挫折而需要同情?對於色情這回事,成年人可以當街當巷買"膠袋書",18歲以下的卻要偷偷摸摸下載電影,在現今不斷說人權的社會,這說得通嗎?
要管,是要從成年人那裏開始管,他們才是"麻鷹":)


[引用] | 作者 Florence | 28th Jul 2007 04:48 AM | [舉報垃圾留言]

[5]

自由是要先義務付出自重,不然沒資格要求自由。

對事件不清楚,但偶想說一句,現在的風化案是否真的與P2P色情電影有關,即算是,又是否當中一位發放者的責任?博客固然是寫自己想寫的事,但也需要為自己不實及有失偏袒的言論負。


[引用] | 作者 馮友 | 27th Jul 2007 13:21 PM | [舉報垃圾留言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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